星期四, 11月 03, 2011

翻譯或引用時應該註明來源出處

網路上有很多資訊是可以免費取得的,有些沒有註明授權方式,有些則註明使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。不過不管哪一種,引用別人的創作時,不論是直接引用或是間接的翻譯內容時,註明原始內容的來源出處在我看來是常識性的應有禮貌,但是似乎對其他人來說,似乎不是這麼回事?


前一陣子,PTT 電子佈告欄上開始出現了翻譯國外網路漫畫或圖片的風潮,霎時間突然出現超過一位以上的翻譯者,其中還有因為翻譯相同漫畫而發生磨擦的狀況。不過老實說,在我看來,不管是哪位翻譯者,幾乎都發生沒有註明出處的問題。有的翻譯者翻譯的圖片是經由某些收集有趣圖片的網站而來的,而該網站已經在圖片上加註他們網站的網址浮水印(不過還是沒有圖片原始來源的網址),因此『勉強』算是標上了來源,馬馬虎虎算是可以接受。不過最糟糕的是那些直接翻譯自原始來源網站的圖片,但又不標上來源網址的。有些圖片經過不斷被轉錄之後,要追查來源確實是幾乎不可能,但是會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,根本也是在於轉錄時沒有標明來源所造成的結果!

引用或翻譯時註明來源不但是一種基本禮貌,同時也是一種避免翻譯失真的補救辦法。翻譯並不難,但是要『翻得對』有時候不是那麼容易,要『翻得好』很多時候更是難上加難。註明來源出處,除了是一種基本禮貌,也是給予原始創作人應得的讚賞之外,更是給予讀者一個得知創作品原意的補救途徑。畢竟很少有人可以拍胸脯說,自己可以原汁原味的表現出原文的原意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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